分環所學位考試申請及離校流程與注意事項
【分環所學位考試申請及離校流程與注意事項】
★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,請仔細閱讀本注意事項。如有任何問題,請詢問所辦公室秘書【楊小姐(分機35522)】
★每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:8月1日(口試截止日期:次年1月31日)
★每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:2月1日(口試截止日期:當年7月31日)
★當學期結束至次學期開學註冊日前,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,必須先完成提前註冊手續。提前註冊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下載填寫,並依序完成表單各欄位所需程序。
★「畢業論文格式」暨相關畢業須知請至註冊組網頁查閱。
★延後畢業申請:依國立清華大學學則第六十四條規定:學生已通過論文考試並完成論文審定,若因核准出國進修、交換、實習、訓練 者,得繼續註冊入學至各系、所、院、班規定之修業年限屆滿為止,但每學期至少仍須修習一門課程(含論文、論文研究)。其學位證書授予日期為出國進修、交換、實習、訓練結束返國後,完成所有該活動應履行之報告、經費核銷等手續後之年月。(申請延後畢業者請於原應畢業日期至遲一個月前,填妥申請表及檢附業經核准出國進修、交換、實習、訓練公文之影本,完成表單所需流程。)
項目 |
流程 |
參考附件 |
內容 |
備註 |
學位考試申請資格 |
1.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|
|
請確認已通過「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」。 |
◢依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,未完成校訂必修課程「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」之學生,不得申請學位考考試。 |
2.完成應修科目與學分數 |
請備妥「分環所研究生畢業學分確認表」,確認所修課程內容與學分數已符合本所碩士班修業規定。(或當學期結束前可完成本所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數)。 |
◢請至系所網頁下載並依相關說明填寫後,請指導教授勾選意見與簽名,以同意學生舉行學位考試。 |
||
3. 完成論文初稿 |
1. 請備妥「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」。 2. 其中論文相似度之比對結果不得高於25%。 |
◢目前學生可免費申請進行檢測比對,申請方式請至本校計通中心網頁→教學服務→「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」。 ◢論文內容若受專利等保密條款限制時,同學請先與指導教授討論哪些內容可以上傳,再進行檢測比對。
|
||
學位考試 |
1. 口試申請 |
1. 與指導教授協調確認口委名單及時間,並借用教室(請洽醫環場館負責人) 2. 口試前2週,至「校務資訊系統」填寫「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」相關資料後,儘速繳交「考試委員名冊」(列印登錄頁面資料即可)、「分環所研究生畢業學分確認表」、「歷年成績單」、「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 原創性比對報告」至所辦公室進行初核。(初核階段,同學不需要繳交指導教授推薦書與論文初稿)。 3. 待所辦審核通過後,系統會寄發e-mail通知,同學收到通知後即可自行登入「校務資訊系統」⇒研究生學位考試⇒報表,列印學位考試所需的表單(聘函、口試評分單、考試委員審定書、指導教授推薦書),並先將口試評分單、考試委員審定書、指導教授推薦書繳交至所辦。 4. 自行寄發論文及聘函(請加蓋所辦章)資料給口試委員。 |
◢碩士學位考試之考試委員三人至五人,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,但不得為主持人,主持人由出席委員互推舉之;指導教授以外之考試委員人數應達二分之一(含)以上。 ◢同學在輸入考試委員資料時,請務必確認系統所顯示的考試委員「經歷」、「職稱」資訊是否與實際現職相同。 ◢所辦支付3位考試委員之口試交通費,第4位考試委員需由學生或實驗室自行負擔。 |
|
2. 口試期限 |
|
下學期論文口試截止日期:7月31日。上學期論文口試截止日期:1月31日 逾期辦理者,該次口試成績無效,並需於次學期註冊繳費,碩士班開學後才可再申請口試。 |
||
3. 口試 |
1. 口試前三天請將「分環所碩士生畢業口試通知書」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交所辦。 2. 自行於系統列印下列表單:
3. 至所辦領取論文審查、口試、交通費清冊 4. 所有文件於口試結束後,全部交回辦公室影印留存。「指導教授推薦書」及「考試委員審定書」正本將於畢業生論文修改完畢後,退回學生留存(正本需裝訂於論文內)。 |
◢考試委員審定書、口試評分單與指導教授推薦書的論文題目需與「論文(定稿)正(影) 本」及「論文線上建檔」的論文題目完全相同,如未一致,所辦公室與圖書館得拒收論文。 ◢論文審查、口試、交通費清冊:由所辦公室依據校務資訊系統的「考試委員名冊」造冊,同學不需自行印製,口試前一天來領取此項費用。 ◢考試委員之交通費用,依規定以台鐵自強號票價核發。考試委員如搭乘高鐵,請同學提前告知承辦人員相關資訊,以便另作處理。 |
||
考試通過作業 |
1. 修改論文 |
1. 依據口試委員給予之意見修改論文 2. 撰寫論文格式:請參閱註冊組網頁-碩(博)士班相關作業-畢業說明並請確實依照「研究生畢業論文格式條例」規定撰寫,以利圖書館裝訂。 3. 填寫論文定稿通知單(指導教授簽名),送所辦。 |
||
2. 論文上傳 (須加上浮水印後上傳再行裝訂) |
1. 論文上傳系統http://www.lib.nthu.edu.tw/ETD/ →點選「論文上傳」。 2. 列印授權書(論文上傳成功後,即可列印,「清大圖書館授權書(電子、紙本)」「國家圖書館授權書」及「華藝授權」,請依意願選擇授權與否及公開日期等。 3. 論文裝訂順序:請參考註冊組網頁_紙本論文裝訂順序。 4. 授權書請用藍筆,本人親自簽名。 5. 論文若延後公開,需填妥【國家圖書館博碩士紙本論文延後公開/下架申請書】並交指導教授親簽,並送至所辦 蓋單位圓戳章後方能上傳,→紙本論文有申請延後公開才要繳交【正本夾附在註冊組轉 交國圖那本論文上】 6. 同學建檔時,請特別留意以下6個部份是否都已完成系統之要求,以避免被退回修改:
|
|||
3. 裝訂複印 |
1. 封面:參考「論文封面格式」,土黃色,膠裝 2. 論文(定稿)印製份數:3本
3. 已完成論文繳交予本校總圖書之程序者,倘因論文內容異動,擬抽換原件者,應依照「國立清華大學學位論文異動處理說明」辦理,並至圖書館網頁下載「國立清華大學學位論文異動申請書」。 |
|||
離校申請 |
1. 點選離校 |
1. 請至本校註冊組網頁參閱「畢業離校流程」之相關說明。 2. 所辦公室離校手續:論文考試及格且論文審查通過者,請至分環所網頁下載【分環所離校手續單確認單】,填妥並完成表單所列各欄內容,即可攜帶「論文(定稿)一本」,連同填妥之「分環所離校手續單確認單」至所辦公室,辦理分環所學生辦理離校手續。 3. 原則上,同學辦理離校手續截止日期為次學期開學註冊日前,先自行至〔校務資訊系統〕點選離校 https://www.ccxp.nthu.edu.tw/ccxp/INQUIRE/ 4. 帶著裝訂好的「論文」及「學生證」跑畢業離校流程,順序為下: (1) 所辦公室:
(2) 圖書館:紙本論文1本(授權書務必是正本) (3) 註冊組:
|
||
2. 領畢業證書 |
|
口試成績資料及論文定稿送回註冊組登錄後,於口試當月月底起領取。(原則上註冊組在每月20日後印製當月口試學生之畢業證書 (6月份則於期末考最後一日下午2:00起,期末考後口試者為6月底起) 有兵役相關需求須提前領取畢業證書者,請在送繳口試申請紙本資料至所辦公室時,主動告知承辦人員,以便轉知註冊組提前印製畢業證書。 |
- 附件1_分環所研究生畢業學分確認表.docx
- 附件2_Turnitin原創性比對報告(參考範例).pdf
- 附件3_(請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)學位考試申請表.doc
- 附件4_分環所碩士生畢業口試 通知書.docx
- 附件5_(請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)碩士論文推薦書、審定書、口試評分單_參考用.doc
- 附件6_(註冊組)國立清華大學研究生畢業論文格式條例.doc
- 附件7_分環所論文定稿通知單.doc
- 附件8-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.odt
- 附件9_(註冊組)紙本論文裝訂順序.pdf
- 附件10_(註冊組)封面格式樣本.docx
- 附件11_(註冊組)研究生畢業離校流程 (1).pdf
- 附件12_分環所離校手續確認單.docx